为了,这可把宋二郎高兴坏了,当晚梅开三度四度五度…… 当地里的庄稼都除过草施过肥后。没事儿干的时候,宋二郎就到镇上找活干,运气好的时候有时候一天也能挣个五十钱到八十钱。罗云初后来才知道,二郎以前猎到的一些动物皮子都是寄卖在一个叫常大胜的大叔的店里,因为常大胜也是从他们村子里搬出去的,和二郎他们家关系不错。经常会给二郎介绍一些短活干,例如给人家装卸货物什么的。宋二郎力气大,干活的时候又不耍奸弄滑,那些主雇都乐于用他。 家里的开支不少,柴米油盐酱醋除了柴哪样都要钱,二郎赚了些生财,支付这些也净够了,但也没剩下什么钱。不过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孩子,所以罗云初让二郎每十天都买一次肉。比起之前大锅饭时每月一两次肉,频率高了那么一点。 二郎每次割回的肉都是肥肉居多,罗云初以为是肥肉比较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