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苏姓网友幽会,妈妈忿而提告;法官昨将苏判刑五年六个月。 卅三岁的苏姓男子承认,五月开始曾四次开车载这名国中“小女友”到汽车旅馆并发生性行为,但否认使用强迫手段;辩称两人第一次发生行关系时,女友痛得哭出来说不要,他就停止了。 苏姓男子今年一月间,在网路聊天室认识这名国中女生,进而交往变成男女朋友。五月十八日清晨五点半,苏开车在女生住家附近等候,女学生跟妈妈说要到学校早自修,出门后坐上车,同意跟苏到汽车旅馆。 判决书指出,两人进入汽车旅馆后,苏脱掉女生衣裤,把她压在床上强迫发生性关系,声称如果她怀孕,会负责娶她。事后,在上午七时卅分早自习前,开车送她到校上课。 5月25日、6月3日和14日,女生都以同样理由,在清晨5点半就出门,跟苏到同家汽车旅馆幽会,也都在早自习前,由苏开车...